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04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8 |
文号: | 连环党组〔2021〕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刘水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任免职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水国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临时负责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工作);
刘海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荣杭钧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李敏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核与辐射监管科科长;
章婷婷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审理科科长;
刘学武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颜晓文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展新同志任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副主任;
焦云同志任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副主任;
邴吉帅同志任连云港市环境科技服务中心(石化基地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根选同志任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时间从2021年1月算起,原任职务、职级自行免去。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