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途径你市的告知函
临沂市、潍坊市、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我市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71-006-50)0.2吨、废液(HW02,271-002-02)2500吨,转移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8年11月6日。
转移过程会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时间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将转移计划及时通知沿途经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特此函告。
附件:1、《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苏环固函﹝2019﹞421号)
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20190312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pdf
附件下载: 20190312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