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途径你市的告知函
临沂市、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沧州市、唐山市、秦皇岛市、葫芦岛市、锦州市、盘锦市、沈阳市、铁岭市、四平市、长春市、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经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我市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废盐(HW45,261-084-45)2.11吨、过滤废盐(HW45,261-084-45)211.7吨,蒸发析盐(HW04,263-011-04)445.427吨,转移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
转移过程会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时间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将转移计划及时通知沿途经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特此函告。
附件:1.《关于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苏环固函﹝2019﹞1858号)
2.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