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途径你市的告知函
临沂市、潍坊市环保局:
经山东省环保厅、江苏省环保厅审批,我市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废液(HW02,271-002-02)500吨,转移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2日。
转移过程会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时间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将转移计划及时通知沿途经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特此函告。
附件:1、《关于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苏环固函﹝2018﹞1724号)
2、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20180814关于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pdf
附件下载: 20180814关于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