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途径你市的告知函
临沂市、潍坊市、淄博市、滨州市、沧州市、天津市、唐山市、秦皇岛市、葫芦岛市、锦州市、盘锦市、沈阳市、抚顺市、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经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我市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飞灰残渣(HW18,772-003-18)100吨、废盐S7-1(HW40,261-072-40)5000吨,转移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9日。
转移过程会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时间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将转移计划及时通知沿途经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特此函告。
附件:1、《关于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苏环固函﹝2019﹞844号)
2、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20190429关于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和跨省转移计划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