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途径你市的告知函
徐州市、郑州市、洛阳市、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我市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钯炭废催化剂(HW50,271-006-50)0.56吨,转移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日。
转移过程会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时间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将转移计划及时通知沿途经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特此函告。
附件:1、《关于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苏环固函﹝2019﹞433号)
2、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20190612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书.pdf
附件下载: 20190612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