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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4-0000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1-09
文号: 连环发〔2024〕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江苏省“环基贷”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江苏省“环基贷”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1-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及金融工具协同作用,全面助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326号),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环基贷”申报工作。目前“环基贷”实施项目储备制度,全年可申报,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动态审核、随到随审。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纸质材料寄送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联系人:高海龙,电话:025-58527220,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箱:zxzx@jshb.gov.cn),电子材料同步发送市生态环境局邮箱(lygstcsc@163.com)。

连环发〔2024〕7号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326号).pdf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9日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方舒;联系电话:8552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