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4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文号: | 连环函〔2021〕1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时效: | 有效 |
市工信局: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王统扬代表提出的《关于培育建设全省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第116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产业基地规划。按照《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建立园区负面清单,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规划园区产业发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链集聚发展,从战略决策源头规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是严格稀土项目源头管控。按照连云港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方面明确稀土行业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高的项目坚决不予环评审批。督促企业积极采取“以新带老”措施,通过提标改造、优化污染治理措施等方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竭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坚持服务推进稀土项目建设,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通过实施清单式管理、专班式服务、便捷式同步审批,积极推动稀土项目环评落地,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饱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政策、优化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做到即到即受理。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