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4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13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连云港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确保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 ||
时效: | 有效 |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提升我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你们意见,请于6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lyghjjcc@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