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全面工作,负责对景区生态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对接市局办公室、财务与审计处、人事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
3.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0518-8595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