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12日3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