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一季度,我中心组织对全市沿海5个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随机检查。
全市沿海5个化工园区共有企业253家,按照每季度对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的要求和各化工园区的实际情况,共随机抽取15家企业。
从抽取企业的情况看,既有环境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新海石化等企业,也有纳入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中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欣港化工、汇力树脂等企业。在“双随机”检查中,我中心对这15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保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灌云县中港精细化工等5家企业总体情况较好, 4家企业环境管理较差,车间废气气味较重;2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三废”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我中心已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立案查处或交由各有关县区环保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对检查中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的企业,我中心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开展整改。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暗查、突击检查,对涉嫌偷排直排、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切实保证企业抽取的公平性,环境监管的严肃性和执法成果的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