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局领导批办的关于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信访(,我中心于2016年6月7日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举报内容
要求环保部相关领导直接查处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的环保违法行为:1、污水处理设备纯粹为应付检查所设置,实际处理能力达不到设备的设计处理能力,现有污水处理设备不足以处理其日常生产所产生的高盐、高酸母液废水。2、私设暗管厂区偷排。3、偷排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废气。
二、调查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一期年产 2 万吨 H-酸项目环评报告书于 2005 年 9 月2日通过省环保厅批复(苏环管﹝2005﹞222 号),该项目于 2008 年 4 月11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环验﹝2008﹞8 号);二期年产 3000 吨 2-氨基-3,6,8-萘三磺酸项目环评报告书于 2007 年 7 月19日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发﹝2007﹞172 号),该项目于 2009 年7月29日通过了连云港市环保局“三同时”验收;三期年产 21.6 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于 2009年 4 月20日通过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发﹝2009﹞113 号),该项目于2011 年1月21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连环验﹝2011﹞01号);四期年产 30000 吨氯磺酸、10000 吨对位酯、10000 吨 H-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于 2011年1月27日通过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发﹝2011﹞23 号),该项目中H酸生产工艺变更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于2012年11月9日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连环表复﹝2012﹞46号),其中年产10000 吨 H-酸产品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12月14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连环验﹝2012﹞45号);五期年产40000吨氯磺酸、20000吨对位酯、1000吨高品质γ酸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11月27日通过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审﹝2013﹞77号),弃建已批扩建年产还原黑 RB 染料 2000 吨、还原黄 GCN 染料 1000 吨、还原黄G 染料 1000 吨、还原蓝 66#染料 1000 吨项目中所有产品生产线(连环发﹝2011﹞22号),并弃建四期年产 30000 吨氯磺酸、10000 吨对位酯、10000 吨 H-酸改扩建项目(连环发﹝2011﹞23 号)中年产 30000 吨氯磺酸、10000 吨对位酯生产线。六期环保设施改造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5年3月23日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审﹝2015﹞8号)。七期废水处置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6年6月2日通过灌云县环保局批复(灌环审﹝2016﹞13号)。
该公司已建成H-酸车间2栋(湿品,已停产)、K酸车间1个(停产)、硫磺制酸装置一套(含余热综合利用装置一套)、H-酸车间2栋(干品)。对位酯车间1个建成(未投入生产)。氯磺酸在建(停工多时)、γ酸未建。据现场负责人称目前该公司只有H酸产品及配套的硫磺制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在生产。
(二)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针对信访人信访举报的问题,我中心现场开展调查。
1、污水处理设备纯粹为应付检查所设置,实际处理能力达不到设备的设计处理能力,现有污水处理设备不足以处理其日常生产所产生的高盐、高酸母液废水。
该公司环保设施改造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即废水处置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已建成1个萃取车间、1个压滤车间、1个蒸盐包装车间、2套1000t/d MVR装置、1台5t/h喷塔。目前该公司T酸废水经萃取、反萃取制氨基萘磺酸(湿品、干品),萃取后废水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后,再进MVR蒸盐制副产盐;H酸废水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再进MVR蒸盐制副产盐,MVR冷凝水进厂区污水站排放池再打到胜科污水厂处理。其他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主要处理工艺为“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CASS+沉淀+排放”。
该项目2015年已投入调试运行,调试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约87.2吨、废硫酸钙(石灰渣)约2336吨等危险废物堆放在厂区危废仓库中。蒸盐包装车间有副产成品硫酸铵、硫酸钠和少量氨基萘磺酸(干品)堆放,还有一部分不合格硫酸铵、硫酸钠堆放,现场负责人称,该批硫酸铵、硫酸钠为MVR蒸发系统调试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需进一步精制回收。综合废水污水处理站检查时正在运行,污泥仓库中有近期压滤的污泥堆放,当日由灌云县环保局临港产业区分局安排人员对污水排放池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COD浓度为168mg/L,氨氮浓度为6.81mg/L,总磷浓度为0.16 mg/L,色度60倍,Ph为7.56,总盐浓度为3580 mg/L,均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
2、私设暗管厂区偷排。
6月3日、4日,环保部应急中心一行4人在省环保厅陪同和市、县环保部门配合下,对该公司暗管偷排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未发现暗管。
该公司H酸项目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按照环评报告书核算工艺废水进入污水站约34858吨,该公司提供的统计表显示2015年3月-2016年5月向园区污水处理厂打水约119604吨,现场负责人称排水量大主要是因为还有一部分硫磺制酸项目反渗透过滤后的浓水直接或间接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
3、偷排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废气。
该公司一期H酸、K酸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四期H酸、硫磺制酸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检查时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使用。
四期H酸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建成1套四级碱吸收(磺化、脱硝废气)、2套一级酸+三级水吸收(分别中和工段废气、T-酸离析和溶解废气)、2套三级碱吸收(H酸离析)等设施;硫磺制酸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配套项目废气通过“3+1”两转两吸处理;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萃取车间配套废气设施建有1套三级水吸收、1套两级水吸收、1套活性炭吸附。
另检查发现H酸二车间A楼顶部有2根废气收集管直接接入排气筒,经向现场负责人了解,该废气收集管是收集还原釜废气;H酸二车间B楼碱溶过程氨气经车间冷凝器吸收,接入水箱吸收后应连接到H酸二车间B楼经酸吸收后排放,现场检查时风机被拆除,原酸吸收被改造为排气筒下部的集气设施,现场负责人称风机被拆去修了。涉嫌还原釜废气收集后未处理直接排放和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检查发现其它问题
1、该公司提供的自来水用量表显示2015年4月-2016年5月使用自来水量约730292吨,远大于其打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现场负责人解释园区自来水厂取水来自盐碱地的周边河道,且该河道与黄海水有交叉流动现象,导致园区自来水硬度、盐度较高,无法满足冷却水中水回用需求,因此冷却水排放量大导致水量不平衡。
2、该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原调试运行时采用活性炭对H酸W2-1、W2-2废水(即T酸废水)废水脱色,废活性炭台账记录显示2015年5月-6月产生废活性炭约87.2吨,按照“环保设施改造及资源利用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核算应处理了T酸废水约为22690吨,相应应产生废液约8716吨。该公司调试过程中T酸产生的废液存在H酸二车间B楼西侧第一个废水收集池中,暂存量约1500吨,无台账记录。对于废液产生量存在出入的问题,现场负责人称实际生产调试阶段发现较多新问题,在不改变原工艺的基础上对原末端治理进行优化提高,加大活性炭等药剂投料量,陆续增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喷雾干燥等末端治理技术和设备,实际生产废物产生量与做环评时预估量存在差异。
据现场负责称该公司H酸废水一直是采用芬顿氧化工艺处理。根据产品产量按照“废水处置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核算应产生H酸过滤残渣约111吨,该公司未能提供过滤残渣的危废台账记录,现场负责人称2016年4月前处理工艺未定型前H酸废水经芬顿氧化后投加石灰产生废硫酸钙(石灰渣),后来工艺调整加絮凝剂,不在投加石灰,产生新的过滤残渣,过滤残渣被工人存入原调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钙仓库中,未记录台账。该公司提供的废硫酸钙台账记录显示暂存废硫酸钙(石灰渣)约2336吨,该批废硫酸钙在六、七期环评中均不涉及。
3、该公司未能提供副产盐硫酸钠、氨基萘磺酸等产品生产量台账,现场负责人称副产盐产品单价低,未记录产品生产量台账。我中心无法对H酸废水处理量做进一步核算。
(四)举报回复情况
因信访人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信访人进行回复。
三、处理建议
1、该公司涉嫌还原釜废气收集后未处理直接排放和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由灌云县环保局依法调查处理。
2、组织专家对该公司因工艺调整变更造成废活性炭、废液量不平衡问题和H酸废水处理量核算、产生的约2336吨废硫酸钙(石灰渣)处理处置方式做进一步调查论证核算。
3、灌云县环保局要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调试过程产生的废液纳入危废管理,要求企业开展环保问题排查,规范台账记录,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对水量平衡及物料污染物平衡做进一步核算,提交水量不平衡及物料污染物不平衡的情况说明,在雨水排口加装流量计等在线监控设备。
鉴于该信访件为匿名举报,建议在市局网站上对最终处理情况进行公开。
连云港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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