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建设暨化工园区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敢于向污染宣战,勇于向环境突出问题亮剑,对10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开出了迄今为止最严环保罚单总金额计96万元,同时对47家存在突出问题企业进行了通报,这也意味着环保打响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战。
深入调查,摸清突出环境问题底数。今年来,市环保部门通过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进行拉网式排查等方式方法,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较好地掌握了目前全市47家突出环境问题企业基本情况。从突出环境问题的分布区域看,赣榆县9家,东海县4家,灌云县8家,灌南县8家,新浦区4家,连云区4家,开发区8家,东中西示范区2家。从突出环境问题的分类看,需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搬迁计划的,包括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需要立即停止生产或试生产的包括永益塑胶有限公司等16家,需要补办环保手续的有4家,需要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等措施的共24家。
严格执法,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无环评手续和未通过“三同时”验收擅自建设投产的亚新钢铁等1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金额共96万元。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此次整治行动涉及全市各县区多家企业,对大企业不手软,对多家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企业立即进行着手整治。江苏镔鑫特种钢材料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产,按整治要求立即停止炼铁炼钢项目的生产,并补办环保手续,要在6月底前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满足减排要求。位于主城区的老企业包括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泰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由于生产设备老化,厂区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刺激性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必须在8月底前制定搬迁计划。加强联合共治,积极与建设部门沟通协调,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市环保部门指出,针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迅速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抓紧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核准和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生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不正常运行和超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对危废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要抓紧制定搬迁方案,并实施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