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灌”(灌云县、灌南县)化工园区废气污染整治一直是我市环境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近日,在“两灌”化工园区,市环保部门向19家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较差的化工企业下“最后通牒”,向每家企业下发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主任王学连表示,“我们将依法责令这些企业停产整改,倒逼企业提高认识、加大投入,从而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
去年以来,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分别对“两灌”化工园区涉及2014年和2015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140家化工企业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和后督查行动。在此过程中,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对35家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其中,大多数企业真正采取行动,投入大量资金,积极开展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王学连表示,“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然而,在日前进行的后督查中,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发现双蝶化工、嘉康化工等19家企业对废气污染治理工作“认识不高、标准不严”,未完全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影响了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和“两灌”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为此,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向这19家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较差的化工企业下“最后通牒”,向每家企业下发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王学连告诉笔者,“我们将联合地方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从严处罚,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倒逼企业提高认识、加大投入,从而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度。”
市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要求19家化工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节点时间内完成整改。为了保障整改效果不出现反复,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相互配合,严格联合执法。王学连表示,“在为企业快速发展搭建平台的同时,我们将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各种执法手段,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等恶劣违法行径重拳出击,共同推进化工园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