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环保大会明确将“环保优先方针作为全市腾飞发展的原则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市,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重振连云港、全面奔小康”为奋斗目标,围绕建设生态市和创建环保模范城、饮用水源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等环保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确定的目标,深化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环保四进”,进一步发挥媒体和公众对环保事业的推动作用,为实现全市环保工作新突破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开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典型宣传;集中宣传建设生态市、创建环保模范城、饮用水源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环保中心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具体做法。
(二)、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结合全市环保大会新精神,全面推进环境宣教机构现代化建设,对照《连云港市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方案》,编制《连云港市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实施办法》,制定目标。从创新环境宣教运行机制入手,力求全市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同时,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对全市各级环境宣教规范化建设进行复查验收,以提高全市环境宣教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环保“四进”(进企业<宾馆>、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工作,创新环保“四进”工作机制,完善县(区)级环保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社区、村镇环保宣传网络新路。通过编辑、印制《环保知识手册》和举办论坛、研讨会,制发光盘、招贴画,赠送书籍等形式,将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和绿色生活等理念、环保科普知识带给公众,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加强“四进”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对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进行环保培训。同时,总结新浦区以创建“环保友好企业”为主体的环保进企业<宾馆>的先进经验、海州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社区环保宣传网络的新做法和赣榆县创建绿色学校的新机制,进行总结推广。
(四)、发挥环境新闻宣传监督功能,引导环境新闻报道工作向系统化、深度化、专栏化发展。围绕建设生态市和创建环保模范城、饮用水源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等环保中心工作等环保重点工作,组织环境新闻宣传报道、新闻专题、专版宣传。通过环保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对环保事业的认知深度和拓宽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
继续办好与公众生活休戚相关的《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周报》、《空气环境质量日报》、《海滨浴场水质监测周报》媒体发布;对市电视台播出的《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周报》进行适时改版。
做好《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和发行工作,为环保工作开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重大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建设生态示范区,开展关注民生,心系公众的主题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乡镇、走进学校,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教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环保优先方针为基本主题,合理利用宣教平台,运用市场机制繁荣环境文化,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
(六)、树立生态环境文化理论精品意识,打造环境宣教品牌。结合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组织力量创作一批优秀的环境科普文化、环境专题影视片;加强环境宣教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境内外的环保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借鉴和汲取先进的环境文化理念和环境宣教经验。
(七)、有的放矢的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开展“创模”声像资料收集、拍摄工作,各县区配合宣教中心摄制反映“创模”环保现状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增加“创模”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和比例,开展“创模”图文宣传资料制作发放工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工作氛围。
三、环境教育
(一)、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环保培训机制,通过党校、干校建立企业法人和街道、乡镇领导的环保培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采取举办论坛、研讨会,制发光盘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历史性转变的意义、内涵与要求,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上来,把全社会力量凝聚到历史性转变的实践中来。
(二)、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将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素质教育之中,渗透到学校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各个环节,组织和引导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结合我市环境保护现状,建立学校环境教育骨干、师资培训机制。
1、全面提高全市环境教育水平,与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联合开展活动,引导教学单位将环保知识融入教学过程,促进环境教育工作开展。
2、“6.5”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强化中小学生环境意识建设为主题的竞赛活动。
3、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对有规模、管理规范的生态示范工程、环境治理设施、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具有环保示范作用的资源,命名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发挥其社会化环境教育功能。
(三)、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调研,探索实施全民环境宣教行动计划。制订全民环境教育试点的指导性文件,逐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宣传教育在实现全市环境保护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有效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紧紧围绕“重振连云港、全面奔小康”为奋斗目标,建设生态市和创建环保模范城、饮用水源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等环保中心工作,精心组织,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努力改进创新,增强环境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感染力。要深入研究环保宣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环境保护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提高环境宣传报道效果。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环境宣教单位的职能,有效利用环保系统内外的宣传教育资源,加强市、县(区)环保宣教部门的工作联系,增强环保宣教队伍的凝聚力,共同形成环境宣传舆论和环境教育强势。
(四)、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对突发环境事件报道要慎重把握,按级负责,防止误导舆论,造成不良后果。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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