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我局新《环保法》学习宣传活动已于5月份启动,各种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正在开展,环保法宣传方案已制定完毕,现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修改意见请于下周三(10月22日)中午下班前发送至124692091@qq.com,谢谢。
连云港市环保局
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方案
(讨论稿)
为切实做好新《环保法》的宣贯落实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保法律意识,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0日—
12
月30日
。
二、活动内容
(一)公众宣传
1、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进行广场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及相关材料(宣教中心)。
2、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传媒网、市环保网站刊登新《环境保护法》全文或摘要,并配解读(法规处、宣教中心)。
3、市各新闻媒体解读新《环境保护法》、对宣传贯彻活动进行报道(法规处、宣教中心)。
4、利用“四进”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图片展、发放单行本、宣传画、抢答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宣教中心)。
(二)企业宣传
1、组织企业法人培训班(工业企业全覆盖)(法规处、环监局)。
2、派发新《环境保护法》单行本、张贴画、主题扑克牌等(宣教中心)。
3、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组织新《环境保护法》宣讲(法规处、环监局)。
(三)机关宣传
1、市法制办发文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法规处)。
2、派发新《环境保护法》单行本、张贴画(宣教中心)。
(四)环保系统宣传
1、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建新《环境保护法》培训师资队伍,先行研究,吃透精神,弄懂弄清,在此基础上分批组织环保系统人员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轮训(法规处、环监局)。
2、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研讨,凝聚全系统人员的智慧,群策群力,寻找对策、破解难题,为新《环境保护法》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法规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3、开展学法用法系列活动。以市、各县环保局为单元,组织新《环境保护法》知识考试,在系统内掀起学习新环保法高潮(法规处)。
(五)制作宣传品
1、印制新《环境保护法》单行本(法律全文)2万册(办公室、宣教中心)。
2、新《环境保护法》重点条文设计印制张贴画(4-8张一套)3000套(宣教中心)。
4、印制新《环境保护法》主题扑克牌(重点条文及解读)1万副(宣教中心)。
5、制作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展板12块(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