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委[2008]30号
关于
命名表彰
2008
年度市级绿色社区
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了深入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进程,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市民生态文明素养。根据市环委会“
连环委[2008]20号”
《关于
开展2008年度市级绿色社区推荐工作的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街道、各社区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开展了“蓝天、碧水、安静、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不仅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也推动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一大批社区开展了创建活动。通过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的认真审核考评和公示,经市环委会研究决定,命名
新浦区龙尾社区
等14个社区为2008年度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
开展创建活动,目的就是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之中,在社区中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的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动员和倡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环保活动,使社区形成一种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步伐,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建设生态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
2008
年度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名单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表彰 命名 绿色社区 决定
2008
年度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名单
新浦区
:2
龙尾社区
朝阳社区
海州区
:3
双龙社区
砚池社区
古楼社区
连云区:2
板桥社区
辛高圩社区
赣榆县
:2
南街社区
狮子口社区
东海县:2
幸福社区
瓯龙世纪城
灌云县:2
新村社区
伊山镇东门社区
灌南县
:1
灌南县三口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