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妇联、生态环境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宣传部)、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表彰先进、树立模范、传播环保正能量,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5月。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连云港市居住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1.环保意识方面,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保宣传实践活动;
2.节约资源方面,家庭成员在生活中节水、节电、节能,节约资源成效显著,并有好的做法;
3.污染控制和废物回收利用方面,家庭成员在生活中能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废物回收利用、不使用包装过度、有污染物产生的产品;
4.环保行为方面,家庭成员具有很高的环保素质,能够以自身良好的环保行为教育和引导他人做好环保,同时勇于举报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5.消费行为方面,家庭成员绿色消费观念强,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餐桌浪费和铺张浪费,坚持物品循环使用;
6.环境美化方面,家庭在绿化、美化、卫生、整洁等方面表现突出;
7.在辖区内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活动组织
成立市“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中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中上旬)。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通知,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港城“绿色家庭”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4月中旬至5月上旬)。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文明办、妇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县区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每个部门不少于1个候选家庭,推荐部门盖章,由生态环境部门扎口上报;
2.社会推荐。市相关环保公益(志愿)组织可直接推荐组织系统内的绿色家庭1—2个,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
3.家庭自荐。热心环保家庭也可自荐申报。
此次活动,原则以县区统一推荐为主。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可到归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先行申报,也可直接到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中心202室进行申报。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连云港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并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报盖章纸质申报表扫描件及事迹材料电子稿),同时提供日常活动照片两张(数码照片,主题鲜明,JPG格式,不小于4M)等内容,报送至市“绿色家庭”评选办公室(地址: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202室;联系人:仲桂言,联系电话:85521770 ;邮箱:1433006598@qq.com)。推荐截止时间5月10日。
(三)初评筛选(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初步评选,最后确定20个“绿色家庭”候选名单。
(四)公示投票(5月中旬)。在连云港环保微信平台(二维码附后)刊登20名候选家庭主要事迹和照片,并在微信平台开设投票页面,接受广大市民投票。综合手机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经组委会研究确定10名“绿色家庭”获得者。
(五)表彰奖励(6月上旬)。对 “绿色家庭”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奖章证书。组织市内媒体进行事迹宣传。
附件:连云港市“绿色家庭”评选活动推荐申报表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连云港市“绿色家庭”推荐申报表
户主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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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籍贯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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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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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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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事迹材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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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文件和表格电子版请登录连云港生态环境官方微信下载。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港城“绿色家庭”评比活动的通知.doc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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