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认真实施《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 “环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依照《江苏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苏宣通〔1999〕51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建设环境教育基地,实施公众环境教育摆上“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位置,在巩固现有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当地的环境教育资源,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积极做好第五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能够反映申报单位的环境资源、环保特色和实施公众环境教育的能力、业绩以及今后发展规划的文字、图表、照片(或录像带)等资料。
三、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30日。申报材料送江苏省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联系人:黄国祥、李玉芳,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6514261、86532364)。
附件:
1. 江苏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
2. 江苏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