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教育(文教)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根据《连云港市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创建办法》,2007年度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推荐评审工作,从2007年4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颁发《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和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指导委员会下发的《绿色学校指南》,结合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连云港市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创建办法》的评审程序,在全市开展市级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申报材料要求:
1、对照《连云港市“绿色学校”申报评审标准》和《连云港市“绿色幼儿园”申报评审标准》,认真填写《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学校申报审批登记表》或《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幼儿园”申报审批登记表》,提交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创建工作自评报告》要全面、真实反映创建工作过程(2千字以内)。
2、提供能客观反映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活动情况、创建工作、营造氛围等方面的相关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
3、《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学校申报审批登记表》或《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幼儿园”申报审批登记表》及其相关文字说明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音、视频、照片等类型的说明性材料,有条件的可以制作成光盘形式报送。
4、申报2007年连云港市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的推荐材料为一式三份,材料报送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截止日期为
2007年
10月
30日
。邮编:222001,联系人:魏善涛,联系电话:5521770。
三、本着“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现将各县区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东海县、赣榆县各8所
2、灌云县、灌南县各6所
3、各区5所
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创建生态市、生态县的指标之一,直接关系着生态市创建工作,各县区环保、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环境教育工作。
连云港市环保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