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绿色社区”创建指南》,制定《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表彰与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努力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与节约资源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办法。
二、各县区环保局应与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创建工作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绿色社区一般情况下每两年评定命名一次。每年复查一次,对已命名而又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绿色社区称号。
四、绿色社区为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是绿色社区创建主体,环保局是绿色社区日常协调管理部门,绿色社区创建表彰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评审批准,分别命名的方法进行。
市级绿色社区由市环委会命名表彰。
五、考核评比程序如下:
1、由县区环保局为主体的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按照《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居民点)”评审标准与自评分表》(见附件一),组织评选本级绿色社区,其考评得分一般不少于80分。
2、由县区在获得本级绿色社区称号的单位中推荐上报市级绿色社区,其考评得分一般不少于90分。
3、凡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必须填报《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二)。
4、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县区申报的市级绿色社区进行现场检查,考评结果报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绿色社区的意义、目的、标准
1、绿色社区的涵义:是指具备了一定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硬件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污水处理、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软件建设包括一个由政府各有关部门、民间环保组织、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组成的联席会;一支起骨干作用的绿色志愿者队伍;一系列持续性的环保活动;一定比例的绿色家庭,及与此相关开展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2、绿色社区的目的:是通过政府与民间组织、公众的合作,把环境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建立社区层面的公众参与机制,让环保走进每个人的生活,加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推动大众对环保的参与。在建设绿色社区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活动,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创造一种环境友好、邻里亲密、和睦相处的社区氛围。
3、绿色社区的标准:详情见附件一。
七、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任务
1、加强社区的宣传发动工作,在重点路段、路口设立宣传栏,结合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对居民进行环保教育,提高居民参与创建绿色社区的意识和热情。
2、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着重治理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取缔马路市场,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动员全民参与,广泛开展绿化美化活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达到绿化标准,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4、对居民小区、大街小巷、单位庭院等处的垃圾污物实行分类管理,没有卫生死角,对建筑工地、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饮食行业等经常消杀灭蝇。
5、加强小区饮食业污水治理,杜绝使用有磷洗涤剂和一次性餐具,进行隔油、隔渣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6、加强社区中小学校的环保教育,开展系列环保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7、开展环保家庭评比活动,杜绝白色污染,社区内无焚烧垃圾、倾倒废弃物、使用有磷洗涤用品、使用一次性制品、出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发生。
8、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和“青年文明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建立起从办事处到家庭的创建绿色社区网络。
附件一:连云港市“绿色社区”评审标准
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居民点)”评审标准与自评分表
名称 |
总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自评 |
考评 |
组
织
管
理 |
20 |
1.有 “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环境管理制度,有环保义务管理员和门栋协管员 |
4 |
缺一项扣1分 |
检查文件、档案和领导分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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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动与区文明办、环保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制定有“绿色社区”年度活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档案资料专人负责,管理有序 |
6 |
制度、计划、总结缺一项扣2分 |
检查文件、档案、记录,年度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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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小组成员和居民干部,一年中有1/3以上人员参加各类环保培训,使之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 |
5 |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2分低于60%以上,扣4分,扣完为止 |
检查学习计划和会议记录,进行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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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订购环保书籍、报刊、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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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订阅少于1种环保报刊的扣2分,有关环保藏书、影像资料少于20册的扣1分 |
检查报刊等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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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保
行
为 |
36 |
1.社区内无燃煤锅炉、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饮食店、娱乐场无燃煤大灶及噪光污染,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居民不购买、不燃用散煤 |
6 |
发现一次或一处,扣6分 |
实地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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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居民装修、干扰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等行为时,事前向物管申报,并公示 |
6 |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60%,扣6分 |
实地走访居民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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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在家人员,40%以上买菜时使用布袋子、菜蓝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不使用不可降解性塑料袋及一次性木筷 |
6 |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60%,扣6分 |
实地巡视结合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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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保冰箱、空调的拥有率达到10%,使用无磷洗涤剂,并以每年2个百分点速度递增 |
6 |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60%,扣6分 |
实地巡视结合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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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区居民不吃野生动物,少穿野生动物皮制衣物 |
6 |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60%,扣6分 |
实地巡视结合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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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随意倾倒废物,特别是危险性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现象,将废电池、废灯管投放到专门的收集桶内 |
6 |
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扣6分 |
实地巡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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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整
洁 |
30 |
1.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无暴露垃圾场和楼道式垃圾通道。社区内污水纳管,雨污分流 |
6 |
发现一项扣2分 |
实地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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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绿化成活率达到90%以上 |
6 |
有效利用率不到90%的扣3分,成活率小于90%扣3分 |
实地巡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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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广使用节电、节水等环保型产品,社区内节水高于当地节水标准 |
6 |
发现有浪费水、电现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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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内各第三产业形成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4 |
依照国家或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不达标分数全扣 |
检查监测报告,实地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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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噪声达到达到小区所在功能区相应的国家标准 |
3 |
发现有超标的,扣3分 |
实地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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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违法搭建,无乱贴乱挂,无乱停车辆,无乱设推点现象 |
3 |
发现有违建等违反规定的,扣3分 |
实地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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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垃圾清运定点、定时,无粪水、污水、污物漫溢 |
2 |
有卫生死角或设施破坏的扣1分,有下列一项的:垃圾堆放或粪水、污水满溢的全扣 |
实地巡视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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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宣
教
|
24 |
1.结合社区实际以“环保教学”对居民进行环境教育 |
6 |
“环保学校”开课每季少于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检查“环保学校”开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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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黑板报、宣传栏等环保宣传场所,张贴环保公益宣传广告;开展使用绿色建材、装饰材料宣传,环保宣传氛围浓厚 |
6 |
缺一项扣2分,一季度内不更新的扣2分,扣完为止 |
实地巡视,查看更新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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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环境教育计划,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所参与活动人数(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
7 |
全年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3分,人数不足30%扣4分 |
检查活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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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一次定期评比“环保家庭”环保家庭占社区总家庭的10%以上 |
5 |
不开展评比的扣5分,少于10%,扣2分 |
检查活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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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加 |
10 |
1.社区居民发现违反环保法规的情况,主动向环保部门举报并经查属实 |
5 |
有政府部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实地巡视,检查证书、各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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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管理人员或居民在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 |
5 |
有关上级政府部门或环保部门颁布的奖状、证书,新闻舆论等社会公认的赞誉 |
实地巡视,检查证书、各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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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不到一年的,年度总结不作要求。
附件二、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社区(小区)” 申报审批登记表
连云港市 (县区)“绿色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
社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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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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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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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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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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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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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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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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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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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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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代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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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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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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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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