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出台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由市环保局拟定的《连云港市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这份以科学发展关为主题全民环境教育方案,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明确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得重要性和必要性。该《方案》为保证全民环境教育目标落到实处。从
“
完善管理体系,建立环境宣教现代化;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水平;加强环境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倡导生态文明,实施环境宣教工程
”
等方面,制定了工作目标和方向。以
“
倡导生态文明、创建绿色家园
”
为主题,在全市实施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创建
“
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饭店)
”
和环境文化建设等八项环境宣教工程,全力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基于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方案》将该市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进展分为
启动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和深入教育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连云港市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的颁布实施,对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附件:
连云港市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实现
“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奋斗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发展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
为提高全民环境教育活动的工作水平,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我市“生态立市”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广泛、深入、系统地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广泛的环境教育工作协同机制和网络系统,加强环境教育能力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得到普及,全民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生态文明观念普遍增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公众参与意识普遍增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环境道德意识、环境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初步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工作内容
1
、完善管理体系,建立环境宣教现代化
成立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文)对宣传、教育、广电、新闻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团体的明确要求,成立连云港市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市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领导或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任主任,宣传、教育、环保、建设、城管、民政、文化、新闻、广电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社会团体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配设联络员一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环保部门,市环保局宣教中心承担“指委会”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议批准环境宣传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落实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审议重大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的计划决策;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要成立
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环保部门,
负责本地区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部门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
各级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要统筹协调,制定工作目标,建立环境宣教奖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确保实现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目标。
2
、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水平
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环境教育。以法人代表、各类从业人员、农民、中小学生为基本对象,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主要内容为生态、生态农业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保护,环境污染与防治、环境法制与道德、绿色产业与绿色生活。通过学习教材、接受辅导、课堂教学等形式,提高全民环境道德与法制意识,努力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杜绝浪费。
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客观披露生态灾害、环境污染、物种消亡、人为环境破坏等问题,通过新闻发布、设立固定和巡回环境警示教育展区等方式,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环境监督意识。
3
、加强环境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抓好主题宣传活动。以每年的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纪念日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环保港城行”活动。针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确定活动主题,组织新闻记者进行深入调查采访,重点报道我市生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舆论监督,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
加强新闻宣传。各类新闻媒体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宣传报道计划,为全民教育提供便利和服务。影视媒体要增设环境教育宣传内容,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开辟环保专栏;市电视台要与市环保宣教中心继续办好《连云港环境质量周报》专栏;报刊要增加环境宣传公益广告、环境宣传报道,并根据情况设立环保专栏、专版;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环境质量公报、日报和预报;各类网站应增加环境教育内容。市环保部门每年要制作环境警示教育专题片,供电视媒体播放。
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各县区要在城乡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各种公众场所及其他必要场所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保公益宣传画。各类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要增加环保公益宣传内容。环保公益广告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和广告等部门统一规划和设制。
加强环境文化宣传。组织专家编写环境教育读物,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实践,创作优秀的环境文化作品,搞好环保题材节目的创作和演出。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乡村要编演环境教育节目。
4
、倡导生态文明,实施环境宣教工程
以“倡导生态文明、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实施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饭店)”和环境文化建设等八项环境宣教工程,全力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
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依托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环境友好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党政干校、中小学等场所,建立各类环境教育基地,为公众接受环境教育创造便利条件。
各县区要进一步制定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工作计划。到2010年,每个县区建设6至8个环境教育基地;到2015年,要建设30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成5个省级示范教育基地。
(2)
环保培训工程。分别组织开展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在职职工、学校教育、乡镇街道干部、乡村干部开展生态知识、绿色社区建设、绿色学校创建以及环保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和环保产业从业人员等一系列培训工作。
(3)
环境日主题宣传工程。围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环境主题日,联合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定期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
绿色社区建设工程。到2010年,1/4的建制社区建成 “绿色社区”;到2015年,1/2建制社区建成各级“绿色社区”。
(5)
绿色学校创建工程。到2010年,1/3的学校建成“绿色学校”;到2015年,1/3的学校建成省级“绿色学校”;全市建成10所国家级“绿色学校”。
(6)
绿色宾馆(饭店)创建工程。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宾馆(饭店),1/3建成“绿色宾馆(饭店)”;到2015年,全市星级宾馆(饭店)全部建成“绿色宾馆(饭店)”。
(7)
环境文化建设工程。制作环保挂图、编印环保知识读本、举办环保图片巡回展示、摄影展等文化活动,宣传生态文明。开展公益广告建设工程。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片或广播公益广告展播活动。
(8)
新闻宣传工程。每年组织媒体开展环境新闻集中采访报道不少于1次。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环保专版、专栏。
四、扎实推进,确保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必须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分步实施,务求实效。全市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
启动阶段(2009年至2010年)。2009年重点进行学习动员、宣传、调查摸底,成立各级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实施办法,建立本地区全民环境教育网络,征订、发行教材;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重点进行生态保护知识和生态市建设意识教育。各类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50%,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各级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街道社区和宾馆(饭店)普遍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宾馆(饭店)”创建活动。
(2)
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至2014年)。重点抓好污染防治、环境科技、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环境法制与道德、绿色生产与绿色生活教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社会公众素质和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各类从业人员受教育面每年递增5%。绿色创建工程进一步深入人心。
(3)
深入教育和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继续开展对各类从业人员的环境教育,年末受教育面达到90%,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对全民环境教育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验收,系统总结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经验,为深入推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市环保部门要做好全市全民环境教育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宣传部门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市科技部门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纳入科技普及与推广计划;市级机关工委对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各类学校(包括党、干校)对各类在校学员(生)开展环境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发行和教育培训工作;市广播电视部门要组织影视媒体开展环境教育;市新闻出版部门要在报刊上开辟环保专版、专栏;市司法部门要在普法工作中突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教育;市人事、劳动、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将全民环境教育纳入各类人员岗位培训教育内容,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市民政部门要将全民环境教育纳入乡村基层政权建设规划;市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经费;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支持环保公益广告设施建设;市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协助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县区政府要制定好计划和工作目标,指导社区、学校、宾馆(饭店)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饭店)创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六、加大投入,加强考核,确保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开展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全民环境教育的投入力度,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全民环境教育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全民环境教育投入。
为确保全民环境教育投入,提倡社会各界对全民环境教育给予各种形式的支持和参与。通过与有经济实力的企事业单位联办举办环境宣教活动,进一步丰富环境全民宣教活动的内容,提高全民环境宣教工作活力。同时,热忱欢迎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赞助和捐赠。
所获资金将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下,
用于资助环境宣教重点工程和活动的开展,以及用于对环保宣教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等。
鼓励各类广告企业和经济实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从事、参与环保公益广告的宣传。
市政府将把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以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制定好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列入年终政府目标考核,
对本地区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市环保部门要加强检查考核。将相关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评先创优考核,做到有布置、有督查、有考核、有奖惩。要抓住机遇,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序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