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委[2008]2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2008年度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2008年度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推荐评审工作,从2008年7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绿色社区的创建、申报、推荐、评审程序按照《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表彰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详情见: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二、市级绿色社区申报材料要求:
1、对照《连云港市“绿色社区”评审标准》,认真填写《连云港市(县区)“绿色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提交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自评报告》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创建工作过程(1500字以内)。
2、提供能客观反映创建绿色社区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活动情况、创建工作、营造氛围等方面的相关图片或视频资料。
3、申报连云港市绿色社区的推荐材料一式二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内容要求:(1)、《连云港市(县区)“绿色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2)、附有自评分的《连云港市“绿色社区”评审标准与自评分表》;上述表格直接从(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3)、相关活动视频、照片等说明性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
5、材料报送市环保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邮编:222001;联系人:李首翰;联系电话:85521770。
三、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创建生态市、生态县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直接关系着生态市创建工作的进度,各县区结合“2008年各县、区环保局长目标责任状”中的“开展建立社区环境宣教信息网试点”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具备条件的社区,各地应踊跃推荐。
四、绿色社区申报名额:每个区2个社区、每个县2个社区。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