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连云港市首批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
创建及环境教育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参与意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连云港市首批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创建事项及2017年环境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将生态文明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创建国家生态市、建设美丽港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中小学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开展生态文明实践,形成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加快学校环境改造,使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培育绿色、低碳、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
三、申报推荐要求
1.申报学校已被市环保、教育部门命名为连云港市绿色学校3年以上;
2.申报学校近三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受过环保行政处罚、无重大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不符合者不予申报。
3.申报学校要严格对照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自评分90分以上的学校方可申报。
4.申报学校向本地环保、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进行初审并向市环保局、教育局推荐。市直属学校符合标准要求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教育局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自评分一栏,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2.《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和创建工作简介(1500字以内),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3.申报时可一并提供一定数量、能直观反映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或其他支撑资料(电子稿)。
4.申报推荐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申报材料报送至连云港市环保局宣教中心202室,地址: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联系人:王从帅,联系电话:85521770,邮箱:124692091@qq.com。
五、其他工作
(一)在全市已获各级命名表彰的“绿色学校”的学校、幼儿园教师中开展“环境教育教学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
(二)为推动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学生搭建关注环保平台,锻炼并提高学生观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市环保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生态文明杯”环保作文竞赛活动。
(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促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提高学生的环保素养,增强学生环保实践能力,深入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2017年度“绿色园丁”和“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
(四)为推动环保教研课题的研究,今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继续开展环境教育微型课题研究活动。
(五)以上活动方案将在市教育局、环保局官方网站及“连云港环保”微信平台下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点计划,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2.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一致,齐心协力。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自觉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3.营造氛围,强力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批评督促,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 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及管理办法
2.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分标准
3.连云港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2日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7年7月22日印发
2017年生态文明教育特色校创建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