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
推动我市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鼓励各校研究和开发环保校本课程,逐步构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根据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2012
年连云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要点
》精神及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连云港市第一届优秀环保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开发并组织实施的环保校本课程。
二、评选条件
1.
学校对环保校本课程开发具有正确的认识,重视环保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评估与完善。环保校本课程建设保障体系完备。
2.对参评的环保校本课程开设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课程改革总目标,具有地方和校本特色,体现学校的办学宗旨。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有利于环保理念的形成。
3.课程目标明确、合理、科学、完备,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要求,体现与学科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环保教育等的有机整合,能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4.所参评环保校本课程必须已经实施,且教学管理到位。
三、评选办法
1.
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在认真组织自评的基础上,择优向县区教育局选送,县区环保局、教育局根据初评按照规定名额统一报送市环保局。
2.
各校申报参评的校本课程限报一门,有关申报的材料见附件。
3.
市环保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分材料评和现场评两种方式,对申报参评的每门课程进行认真评审,评出优秀校本课程并予以表彰。
4.各县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请于6月1日前报送市环保局415室,联系电话:85521770,申报材料包括:
(1)连云港市第一届优秀环保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表)。
(2)校本课程实施纲要。纲要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背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实施原则、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和课时安排、课程评价。
(3)学校对本门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总结。统一题目为《××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的总结》。
(4)参评的校本课程若有教材的则上交教材,若没有教材的则需要提供该课程教学内容的说明(具体到各章节教学内容的罗列)。
(5)能反映环保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有关材料,由各校确定。
以上材料均要求一式2份(纸张规格A4)。
四、奖励办法
对被评上的环保校本课程颁发连云港市优秀校本课程证书。
附件:《连云港市优秀环保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二
〇
一二年三月二十六
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环保校本课程评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