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在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社区环境管理水平,根据《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表彰与管理办法》,现将2017年度连云港市绿色社区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各县(区)城镇内自查达到创建标准的所有社区(不含小区)。
二、申报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表彰与管理办法》,对拟申报社区进行初评,推选符合条件 2—4个社区参加评选。
三、材料要求
(一)提供标有明确的申报社区界限和地域范围的社区区划地图。
(二)填写《连云港市绿色社区申报审批表》,申批表中需提供1500字左右的2016年度—2017年度绿色社区创建自评报告,文字宜简明扼要。
(三)根据附件中的考评标准,从组织实施、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等方面提供申报说明材料,可附相关图片和经整理后的音像资料。
(四)申报时,《连云港市绿色社区申报审批表》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其他报电子版。
四、材料下载
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的申报表、评审标准、创建工作材料档案资料要求,均可直接从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lyghb.gov.cn)[信息公开] 栏目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下载。
1、《连云港市绿色社区申报审批表》
2、《连云港市绿色社区创建、表彰与管理办法》
五、时间要求
连云港市市级绿色社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请各县区在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王从帅;联系电话:85521770,邮编:222001。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组织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意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扎实推进。
(二)搞好动员,广泛参与。要加强对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宣传力度,把“绿色社区”创建作为提升社区档次、规范社区管理、提高居民环境意识的重要内容,支持环境文化建设,动员更多的社区参与创建活动。
(三)加强指导,规范创建。要适时举办“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培训班,定期组织社区领导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活动,宣传创建“绿色社区”的意义和方法步骤,解读创建标准。
附件:连云港市绿色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通知关于开展连云港市2017年绿色社区推荐评审09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