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组宣部)、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表彰先进、树立模范、传播环保正能量,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从事环保工作、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积极投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优秀工作者。已获得“最美环保人”、“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等相关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环境资源保护正能量。候选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港城生态文明建设。
2.爱岗敬业,能力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等一线工作岗位及技术与管理支持岗位上成绩优异,成效显著。
3.热心公益,具有广泛的正面影响。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组织机构
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202室。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县区推荐申报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扎口,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配合,推荐不少于5名候选人;功能板块推荐申报工作由党群部(组宣部)扎口,社会事业局配合,推荐不少于2名候选人;各市级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市、县相关环保公益(志愿)组织(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社会组织)可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初评。评审办公室组织初评小组,根据报名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3.公众投票。在“连云港发布” 、“连云港生态环境”(二维码附后)微信平台开设微信投票页面,展示20名候选人事迹,并接受公众投票,两个微信平台投票之和为投票结果。
4.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候选人主要事迹和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结果,选出10名“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
5.公示。拟获奖人员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送市纪委,接受纪委监督。公示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撤销其获奖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6.表彰奖励。6.5环境日期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对评选出的10名“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连云港发布”将进行跟踪报道,制作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专题,宣传展示先进事迹。同时,还将从“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全市第八届“最美港城人”评选。
五、申报要求
各县区推荐材料由所在辖区宣传部、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盖章报送;市相关环保公益(志愿)组织经挂靠单位盖章后报送;所推荐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事迹和成果,更要突出“最美”内涵,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推荐对象应填报《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表》,另附不少于2000字的参评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红底电子证件照和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关注“连云港环保”微信公众号后下载。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5月8日前报送至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选办公室(地址: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202室)。联系人:仲桂言,联系电话:85521770;电子邮箱:1433006598@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把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来抓,把评选过程转化为一次凝心聚力、价值导向的过程,传扬真善美,集聚正能量。要建立健全系列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联络,加强组织实施,细化评选方案,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结合单位实际,统筹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优势,广泛宣传“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要求,形成声势氛围,扩大影响覆盖。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程序,严把标准。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严格评选标准,做好推荐申报。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的内涵,确保把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广泛的一线典型人物推荐上来。
附件:1.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表
2.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汇总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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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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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 务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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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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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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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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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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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主要事迹等,主要事迹要有具体事例作支撑。2000字事迹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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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信用承诺 |
本人了解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要求,承诺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无编报虚假事迹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本人承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被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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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团体)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挂靠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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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区宣传部、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意见 |
(县区宣传部盖章) (县区环保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县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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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市委宣传部盖章) (市生态环境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2
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单位 |
职务、职称 |
所属县区或组织 |
电话 |
备注 |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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