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结合省核安全局对省辖市环保局下发的辐射监管工作内容,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限,通过抓好七项工作,确保全年辐射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改革发展,优化工作机制,落实核与辐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做好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工作,保证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许可证核发率、延续率达到100%。三是严格落实辐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制度,保证辖区内核技术利用项目和电磁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三同时”验收率达到100%。四是加强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金属熔炼企业、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冶炼加工企业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做好信访调处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辐射污染纠纷。六是加强放射性废物(源)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处理处置。七是开展辐射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核与辐射的科学认知水平。
通过细化分解全年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实施,确保各项辐射监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