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全区辐射管理现状,排查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拓展辐射监管深度和广度,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连云港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转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将于5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为此,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新浦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新浦区环保局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计划,计划共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改、迎接抽查评估、整改总结4个阶段,将全面排查辖区内工业、医疗、社会服务等领域使用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情况及排查辖区内造船类是否存在无许可证从事辐射工作现象。同时,进一步核查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明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立即查处。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拆分审批、久拖不验”行为,对违法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专项行动将于11月中旬结束,通过该项行动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文化素养,提升安全和管理水平;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力度,促进我区辐射安全和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