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连云港市环保局对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
[2003]26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2
年
3
月
12
日
- 2012年3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518-85520052
三、电子信箱:
lygfsz168@sina.com
四、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
88
号
222001
附: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岸滩涂(风电场中部位置),工程规模如下:本期
2
台
50MVA
主变,半户内型布置,电压等级为
110kV/35kV
。
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
2011
年
7
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2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能按照设计规范和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升压站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升压站建有事故油池;工程投运后,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环保机构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齐全。
3
、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对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工程的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
1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1
类标准,厂界外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1
类标准。
(
2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满足《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HJ/T24-1998
)中工频电场
4kV/m
和工频磁场
0.1mT
的推荐限值要求。
(
3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工程附近的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
GB15707-1995
)中频率为
0.5MHz
时,
110kV
电压等级无线电干扰
46 dB(
μ
V/m)
限值要求。
(
4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0kV
升压站
24
小时有人值守,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地浇灌;升压站内建有事故油池,事故时排出的油经事故油池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