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国庆期间辐射环境安全,防范辐射事故发生,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连云港市环保局切实做好国庆期间辐射环境监管工作。一是加强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国庆期间放射源安全。二是要求各涉源单位落实好辐射安全防范责任。涉源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国庆期间辐射安全管理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并落实到人。三是要求各涉源单位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和保管场所24小时监控制度。涉源单位要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报告辐射安全情况。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设备等环境应急准备,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众举报投诉。一旦发生事故,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