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日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修订了连云港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产、销售、使用活动中引发的放射源丢失等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
修订后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我局预案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突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进一步区分和细化职责,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实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的危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