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废旧金属冶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意识,近期,我局在摸清了全市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的底数和辐射监测相关情况下,组织赣榆区、海州区环保局对全市4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开展了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要求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建立辐射监测系统,配备足够的辐射监测人员,对废旧金属原料入炉前、产品出厂前进行辐射监测,监测仪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监测结果记录等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对没有配备辐射监测系统、尚未建立辐射监测制度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没有整改的企业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