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和综合督查有关工作通知的精神,切实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市环保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和综合督查工作组,拟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四个方面:一是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和“两个杜绝”落实情况;二是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相关许可条件落实情况;三是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辐射环境监测;四是易燃易爆品等其他风险源对设施核与辐射安全影响。通过围绕核与辐射安全运行、制度落实、文化建设、安全改进等重点领域,开展“地毯式”检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能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提升安全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辐射安全防护检查,注重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管,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管理不到位问题,书面通知核技术利用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我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