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7]8号,以下简称《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省γ射线探伤装置生产、使用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的监管工作,确保γ射线探伤装置的安全使用,省环保厅于3月23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全省γ射线探伤装置生产、使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全国γ射线探伤装置的使用情况,并对我省2006年γ射线探伤装置使用单位清查工作作了通报,对《要求》的精神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宣贯。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精神,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在整改限期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