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的安排与部署,我局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分为研究部署、组织自查、实施检查与分析总结四个阶段。首先,综合整理全市放射源的基本情况、用途,分析了各放射源利用单位可能产生或存在的问题,继而依据整理分析结果,组织各放射源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自查,并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落实放射源应用现状、辐射工作场所环境与安保措施、法规要求执行情况以及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情况等检查重点,确保检查行动的针对性。从本次专项行动结果来看,我市大多数放射源利用单位情况较好,对于发现的闲置放射源,在省环保厅与相关县、区环保部门的协助下,目前已得到了安全地收贮。
下一步,我局将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涉源单位辐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加强放射源安全日常管理,同时,也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实际,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养,锤炼监管队伍综合能力,多方位保障我市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