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在我市辖区内开展γ源移动探伤企业的作业和安全管理水平, 近日,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企业关于开展γ源移动探伤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企业环保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放射源台账和使用记录、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及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情况。要求企业逐一对照《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8号)的要求开展γ源探伤作业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使用γ源探伤装置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可移动放射源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