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关于“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的要求,我局于08年11月22日委托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在连云港举办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包括电离辐射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照射及其防护、辐射事故与应急等。来自各县区工业和医疗等辐射工作单位共13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辐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辐射防护法律责任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为我市安全有序地开展辐射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