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根据市局统一布署,由综合科牵头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此次清理分为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行政征收类、行政强制类以及其他类共五个部分。 经初审,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确定了核与辐射相关行政权力三大类共35项上报市局。
按照上级要求,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对上报的行政执法权力清理事项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前,已确定上报市局的涉及辐射项目的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33项、行政强制类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