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
首页 监察执法
索引号: 14252575/2022-0002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文号: 连环发〔2022〕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11

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连云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2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5日至17日举行(见附件1),1月15日至16日进行6门必修科目考试,1月17日进行语数外科目考试,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宁静、舒适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就加强考试期间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控时间及范围

(一)管控时间:1月15日至17日。

(二)管控范围:考点、住宿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工业企业等单位。

二、管控安排

(一)强化宣传排查。1月11日至14日,各相关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对管控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工业企业等单位,进行深入排查、走访、宣传,督促各单位提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和工序,认真落实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生异味企业加强异味排放管控,不得影响考生考试、学习与休息。1月13日前,将考点、住宿地点周边需要进行噪声管控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工业企业清单报送市局。

(二)调整作业时间。一是1月15日至17日(当日8:30至18:00)期间。考点、住宿地点周边管控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暂停打桩、混凝土浇筑、切割、渣土清运以及其它产生较大噪声的作业;拆迁工地暂停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工业企业暂停产生较大噪声工段作业;排放异味企业加强异味管控,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无异味。二是1月14日至16日(当日22:00-6:00)期间。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管控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排放异味企业加强异味管控,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无异味。

(三)加强巡查检查。一是日常巡查。1月15日至17日,各相关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组织对考点、住宿地点周边环境敏感集中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噪声及异味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执行到位。二是考试期间巡查。考试期间,安排专人进驻考点附近,及时掌握考场周边环境噪声及异味情况,并对考场周围工地、工业企业进行巡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保障考场周边噪声和大气环境质量。三是夜间检查。1月14日至16日夜间,加强对考生住宿地点周边工地、工业企业巡查,督促工地、企业落实管控要求,对违法进行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依法查处,对违法进行渣土清运作业的及时通报城管部门。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考点周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严肃信访查处。考试期间,各相关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守,对涉及考点、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噪声、工业企业异味等举报投诉,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制止可能影响考试、休息的噪声、异味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新高考适应性考试噪声及异味管控要求,强化考试期间和夜间巡查督查力度,实行考试期间驻点监控,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新高考适应.                                                      性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管力度。把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期间噪声、异味管理和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考试期间噪声、异味污染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噪声、异味污染问题,从速、从重、从严查处到位,不得延误和推诿。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2022年学考考点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