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20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30 |
文号: | 连环发〔2021〕10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冬春季整训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冬春季整训活动考核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市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法队伍冬春季整训活动部署,检验我市活动开展效果,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冬春季整训活动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8号)要求,我局决定于近期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
二、考场设置
第一考场(市生态环境局608会议室):东海、灌云、灌南、连云生态环境局;
第二考场(市生态环境局东副楼201会议室):市执法局、功能板块分局;
第三考场(市生态环境局东副楼203会议室):赣榆、海州生态环境局。
三、考核对象
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知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省制定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生态环境部、省厅印发的与执法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措施意见等。
(二)环境执法案例分析
主要考核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处罚等能力。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类、污染物超标排放类、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类、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类、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类、综合类(涉及违反两个以上环保法律法规)等案例的违法事实认定,行政执法程序实施,法律条款适用,调查取证材料及文书材料制作,执法意见决定等。
五、考核形式及分值设置
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题型:单选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多选题10题,每题2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共20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填空题10题20空,每空1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5分,共30分。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加强组织,确保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的要以单位名义集中进行书面请假并说明原因;
2.请参考人员携带执法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注意考场纪律,严禁作弊;
3.请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按附件格式将参考人员名单于4月2日下班前报送到执法局;
4.对考核不及格人员我局将组织补考。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