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企业:
2日11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已降至111,轻度污染,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我市白天空气质量将持续好转,根据《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连云港市保障今冬明春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现决定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2月3日和4日,我市可能出现间歇性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强化燃煤、生物质燃烧污染管控,确保将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