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强调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
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将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变成现实,善解民生之忧,多谋民生之利,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成就感,生态环境质量更是应有之义,这体现了生态环境监管的本质要求,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生态环境监管,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最基础部分;生态环境监管的结果,大可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检测标尺。
做好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新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中国。
必须牢记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是监管工作的根本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必然有新的期待,对生态环境质量有新的要求。生态环境监管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奉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准则,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增强生态环境监管为人民的理念认同、情感认同和实践认同,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六个体系”,即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切实把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落到实处。
必须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良知。当前,统一监管标准和加强监管协调已成为共识,为下一步的监管改革奠定了基础。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和人员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既放狠话,又动真格,不作为就问责,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事情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情零懈怠。要构建协同共治监管体系,瞄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性问题、影响群众健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吸引公众参与监管,形成监管与执法合力,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监管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贯彻体现到全部工作实践中去,着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的办案体系、系统的管理体系、实战的培训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实现监管队伍专业化、行为标准化、管理系统化、流程信息化,坚持从严要求、落实到位,抓住关键环节,在严字上下功夫,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以监管质量和公信力的不断提高,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点赞。
本刊特约评论员秋缬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