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0706359(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拟批复意见
1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303#-304#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303#-304#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拟批复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