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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4-000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4-06-05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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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05

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度)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规定,现发布2013年度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目   录

  综  述

  一、水环境

  二、空气环境

  三、声环境

  四、生态环境

  五、辐射环境

  六、工业固体废物

  综    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狠抓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服务跨越发展,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42天,优良率66.3%(按新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3.8。

  一、水环境

  (一)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2288.6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25.21%,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74.78%,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01%;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77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9.86%,农业源排放量占44.32%,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44.88%,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94%;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13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14.01%,农业源排放量占25.04%,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60.19%,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76%。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2年削减3.5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2013年市区饮用水源蔷薇河海州水厂、茅口水厂取水口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优良。

  2、河流水质

  全市地表水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类别的断面占52.3%、Ⅳ类水质断面占24.4%、Ⅴ类水质断面占7.0%、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6.3%,超标断面主要为市区景观河流以及跨界河流。

  市区主要景观河流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类别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石油类。与2012年相比,烧香河、龙尾河水质有所好转,排淡河、西盐大浦河、玉带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县城地表水总体呈轻度污染,其中Ⅲ类水质断面占37.5%,Ⅳ类占37.5%,劣Ⅴ类占25%,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与2012年相比,盐河灌南段水质明显下降,其余各河流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市乡村河流水质处于轻度污染状态,综合达标率为43.8%,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3、水库及地下水

  塔山水库、西双湖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Ⅱ类功能类别要求;安峰水库、石梁河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Ⅲ类水质功能类别要求;四座水库均处于中营养化状态,其中石梁河水库营养化程度较2012年略有下降。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4、海洋环境

  全市近岸海域10个功能区14个水质测点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其中一、二类海水比例为71.4%,三类海水为28.6%。

  二、空气环境   

  (一)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964.56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97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87.38%,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12.61%,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0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60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64.54%,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1.77%,机动车排放量占33.67%,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02%;烟(粉)尘排放总量为2.3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82.59%,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13.03%,机动车排放量占4.37%,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占0.01%。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2年削减7.4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由于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增量较大,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2年净增0.25万吨。

  (二)空气质量

  2013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3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11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67微克/立方米,均超过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共242天,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66.3%。

  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四县城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均超过二级标准。

  (三)降水

  2013年市区以及四县均未出现酸雨。

  三、声环境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3年市区和四县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均符合国家城考环境噪声低于60分贝标准要求。其中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7分贝,与2012年持平;四县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以灌南县最低,为54.0分贝,赣榆县55.5分贝,东海县56.7分贝,灌云县54.7分贝,赣榆县、灌云县的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略有上升,东海县较上年有所下降,灌南县与去年持平。

  市区及四县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

  (二)交通噪声

  2013年市区和四县县城的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其中市区20条主要道路的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与2012年持平;四县县城的交通噪声,以东海县城最低,为60.8分贝,赣榆县城最高,为64.7分贝,灌云县城为62.8分贝,灌南县城为62.1分贝,同2012年相比,东海县和灌云县县城交通噪声值有所上升,其它县城均有所降低。

 四、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1.1,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二)生物学指标

  2013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状况良好,生物学指标总体一般,水质均在清洁与轻污染之间,低毒,对人体健康无害,上游水质依次优于中、下游。

  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学指标总体良好,浮游生物及底栖动物多样性、均匀度、丰富度均较低,而优势度较高,水质评价为轻-中污染,近岸水质劣于远岸水质,入海河流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水产品的生物质量均能达到《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 18421-2001)二类标准的要求。

  大气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城市环境空气指示植物叶片中硫、氟的含量以及细菌、马丁霉菌总体处于清洁-轻污染状态。

 五、辐射环境

  2013年全市共有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单位25家,在用豁免活度以上密封放射源总数281枚,市管辐射工作单位121家。2013年,安全送贮1枚放射源,全市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经监测,全市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辐射水平在本底范围内正常波动。

  全市有广播电视发射设备74台,总功率123千瓦;豁免水平以上无线通讯基站5711个;110kV以上高压变电所86座,110kV以上电压等级高压输电线路3797.13公里。经监测,全市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功率密度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的限值。

  六、工业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92.94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6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78.36万吨,无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