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2-0005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3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2021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全市45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有所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较2020年有所改善;区域环境噪声总体较好;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一)大气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
202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优良天数为306天(其中优87天,良219天),优良率为83.8%,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59天,其中轻度污染44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3天。
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和3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6项指标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021年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78.9%、78.1%、81.4%、84.1%。除灌南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外,其余三区县均未达标。赣榆、东海和灌云的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其它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降尘
2021年全市降尘年均值为2.9吨/月·平方公里,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四区县降尘浓度为2.4~3.1吨/月·平方公里,降尘量均达目标要求。
3.降水
2021年连云港市降水量为1311.4毫米,较上年多225.6毫米。2021年市区共采集降水样品117个,降水年均pH值为6.64,pH范围为4.51~7.52,酸雨(pH<5.6)发生次数为1次,酸雨发生率为0.9%,较上年下降9.9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优Ⅲ类水质比例86.4%,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45个地表水省考断面优Ⅲ类断面占比86.7%,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高于省定考核目标。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2021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1.河流水质
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Ⅲ类,优Ⅲ类比例为86.4%,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Ⅲ类,分别为石梁河水库欢墩南、烧香河烧香北闸、排淡河大板跳闸。其中烧香北闸、大板跳闸为Ⅳ类水质,欢墩南为Ⅴ类水质。
2021年,全市45个省考断面中,39个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Ⅲ类,优Ⅲ类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断面。除国考断面外,其它 23个省考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未达Ⅲ类,分别为小塔山水库塔山水库库区、唐响河项圩桥、烧香河烧香河桥。
2021年,连云港市入海河流水质状况为良好,全市14条入海河流共计16个监测断面,优Ⅲ类水质比例达87.5%,无劣Ⅴ断面。入海流河中除烧香河的烧香北闸和排淡河的大板跳闸水质为Ⅳ类外,其余断面水质均为Ⅲ类。
2.饮用水源
2021年市区沭新渠、东海县淮沭干渠、灌云县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等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常规指标、VOC(挥发性有机物)、SVOC(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和重金属类等指标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为100%。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源地于8-9月出现总磷超标现象。塔山水库于8 -12月启用备用水源地,灌南县于9月启用备用水源地,灌云县于9月启用应急水源。
各县区备用水源地水质年均值均满足国家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44-2015),按照水质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量与评估水源取水总量的百分比,连云港市整体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9.8%。
3.水库及地下水
2021年,全市境内4座大型水库,分别为石梁河水库、塔山水库、西双湖水库、安峰水库。其中,石梁河水库汛期受主要入库河流新沭河、石门头河、塘子河等入库河流影响,接纳上游山东入境超标客水约40余亿立方米,导致石梁河水库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湖库总磷控制标准,其余各项指标年均值符合国家地面水Ⅲ类水质标准,欢墩南国考断面出现2个月劣Ⅴ类、5个月Ⅴ类现象;处于中营养至轻度富营养状态之间,水库枯、平、丰三个水期富营养化程度逐渐加重。塔山水库汛期受主要入库河流青口河、旦头河、汪子头河等入库河流影响,接纳大量上游山东入境超标客水,导致小塔山水库库区全年均值超过Ⅲ类水质标准达Ⅳ类水,汛期出现2个月Ⅴ类水,其余月份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或Ⅲ类水质标准;塔山水库整体处于中营养状态,但丰水期为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双湖水库、安峰水库各项指标均符合Ⅲ类水标准,无超标值出现,水质良好。整体处于中营养状态。
2021年,连云港市海州双龙井、墟沟水井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灌南县新安镇水厂1#、汤沟镇水厂、东海县石梁河政府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图河乡三舍村氯化物、钠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Ⅲ类标准。
(三)海洋环境
2021年,连云港管辖海域符合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6667平方千米,占管辖海域面积的88.7%;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为489平方千米,占管辖海域面积的6.5%;符合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13平方千米,占管辖海域面积的1.5%,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为248平方千米,占管辖海域面积的3.3%。
与2020年相比,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从面积比看,符合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上升了21.5%。
2021年连岛海滨浴场和苏马湾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同比上升了14.3个百分点,其中优为71.4%,良为28.6%。100%的监测结果评价为适宜游泳或较适宜游泳。
(四)土壤环境
2021年,连云港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受到环境污染。36个省控网土壤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标准值,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的污染物全部达标,表明连云港境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五)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2021年,市区(含赣榆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达到“较好”等级,同比上升0.7分贝,测值范围在41.6~64.6分贝之间。东海县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为“一般”等级,测值范围为42.8~67.6分贝。灌云县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为“一般”等级,测值范围为50.9~69.4分贝。灌南县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为“较好”等级,测值范围为43.8~67.5分贝。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2.功能区声环境
2021年,市区(含赣榆区)17个功能区点位共监测68个频次,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97.1%,同比分别上升4.4个百分点和17.7个百分点。市区1类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2类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3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7.5%;4a类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为100%。东海县1类区、2类区和3类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4a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0%。灌云县和灌南县昼夜间功能区噪声均达标,未出现超标现象。
3.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1年,全市城区(含赣榆区)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3.0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4类区标准要求,与去年相比下降1.0分贝。2021年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道路交通噪声分别为62.4分贝、62.3分贝、60.9分贝。
(六)生物生态环境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3.6,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最高的为灌南县68.1,最低的为市区57.9。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环境质量略微变好,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良好。
全市生物丰度指数为27.1,生物丰度指数最高的为市区31.0,生物丰度情况相对较好,这得益于市区的林地较多。最低的为灌南县22.6,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在生物丰度指数中权重较大的林地、草地、水域面积相对较少,权重较小的耕地和建筑用地面积相对较大,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水网密度指数为71.1,同比上升9.3,水网密度指数最高的为灌南县98.0,最低的为东海县63.9。
植被覆盖指数为81.3,同比下降0.3,植被覆盖指数最高的为东海县89.4,最低的为市区58.1。
土地胁迫指数为11.6。土地退化指数最高的为市区20.2,最低的为东海7.7。连云港市以平原地形为主,大部分地区水土流失程度较轻。
污染负荷指数为0.2。灌云县污染负荷指数最低,市区及赣榆区污染负荷指数最高。全市污染负荷指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这与连云港市加大节能减排,加强环境治理有很大关系。
(七)农村环境
2021年,全市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全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的10个监控村庄,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平均二级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达标率在80%~90%之间,灌云县、灌南县的4个村庄环境空气达标率较高,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
2021年,连云港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1个,为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2021年水质达标率为100%。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个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值。
连云港农田灌溉水监测点位共设8个,主要分布在塔山水库灌区、石梁河水库灌区、沭南灌区、沭新渠灌区。8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达标率为100%。
2021年,连云港市13个农业面源监测断面中,Ⅲ类水断面占7个,Ⅳ类水断面占5个,Ⅴ类水断面占1个,主要污染物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2021年,连云港市选取10个代表性村庄开展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共布设40个点位。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管制值,并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试行)》对连云港市农村土壤进行评价。连云港农用地土壤36个点位污染风险低,4个点位可能存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主要风险污染物为镍。
(八)辐射环境
2021年,连云港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海产品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均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内;重点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水平符合标准要求;电磁辐射环境测值均低于标准中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重点核设施周围环境放射性水平未发现异常。田湾核电站周围水体、土壤、生物等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在本底水平范围;电磁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措施与行动
2021年,我市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大气环境质量历史最优。2021年,568项重点工程项目和3887个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实现4家钢铁企业有组织废气超低排放,完成72家企业VOCs综合治理,整治各类工业炉窑116台。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立案查处机动车环检机构违法行为20起;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入户检查3569辆次;累计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855辆。强力推进散煤治理,在全市注销经营范围含“煤炭”企业115家,摸排出2.36万家居民存在散煤取暖或使用情况。全市92个乡镇街道实现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通过“人防+技防”解决875个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点位长履职成效,累计约谈乡镇街道点位长37人次。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河长”“湾长”“断面长”“管长”等高层领导作用,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力开展。建立直通“断面长”工作机制,每月向市级断面长书面汇报水质情况。对国考断面沿线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和“提升汛期水质”等3轮专项帮扶行动。开展拦蓄差水治理及农田退水管控,有效防范汛期水质下降。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定《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
(三)治土治废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顺利收官,获得省级优秀等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完成行政村1312个、自然村2008个,行政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0%和46%,排名苏北五市第一,超额完成省、市高质量考核任务。开展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累计完成317家涉废企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申报。全市已投运的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2.29万吨/年,形成焚烧处置、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多种处置方式,现已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2021年,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调查到物种3673种,数量处于全省第一梯队。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编《连云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徐圩新区正式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海州区获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个乡镇(街道)和15个村(社区)获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完成石梁河水库生态缓冲区大型人工湿地1处,新建生态护坡及水源涵养林2处。
(五)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初步建成。2021年,建成市县共享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集成183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8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噪声自动监测站、10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3台环境走航监测车、2套水污染溯源仪、400多家污染源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以及水站、气站采样口、污染源排污口、秸秆禁烧、高空瞭望、工地扬尘等1500多路视频监控设备,积极探索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的环境立体感知监测网络,全面实现广泛感知、准确感知、实时感知,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环境监管的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