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03年,我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加速推进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建设为重点,加大环保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取得了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蔷薇河饮用水源及四县县城的饮用水源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全部为100%。市区及四县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03年,市区蔷薇河海州水厂、茅口水厂取水口水质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源功能标准。市区和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县城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部为100%。
(二)地表水
市区蔷薇河、玉带河、西盐大浦河、龙尾河、排淡河、烧香河等6条主要河流水质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0.57,较2002年下降了37.9%,玉带河、西盐大浦河、龙尾河、排淡河、烧香河平均综合污染指数均较2002年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西盐大浦河、龙尾河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明显降低,但市区地表水中氨氮的污染仍然严重,西盐大浦河、龙尾河全年水质达标率为0。
蔷薇河PH均值为7.81,氨氮0.24毫克/升,溶解氧8.7毫克/升,生化需氧量1.9毫克/升,石油类0.02毫克/升。水质达标率为100%。
西盐大浦河PH均值为7.60,氨氮4.9毫克/升,溶解氧2.8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7.9毫克/升,水质达标率为0,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排淡河PH 均值为7.79,镉及化合物0.0005毫克/升,汞及化合物0.00002毫克/升,石油类0.04毫克/升。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县县城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赣榆县青口河,东海县石安河、灌云县东门五图河和盐河、灌南县盐河的县城段水质各项指标年平均浓度都达到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近岸海域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求,2003年下半年我市按国家要求对近岸海域监测点位重新进行调整。监测结果表明:受降水泄洪和陆源污染物影响,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差,水质达标率仅26.17%,超标污染物主要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无机氮浓度只有前三岛海珍品保护区和羊窝头高公岛海洋倾废区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连云港水产资源保护区无机氮超标率为50%,其它海区无机氮年平均浓度全部超过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活性磷酸盐浓度只有海州湾旅游度假区、沿岸盐业养殖区、羊窝头高公岛海洋倾废区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四)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003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2107.1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98.18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700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8974.51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123.41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2851.1吨。
与2002年比较: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氰化物、氨氮等排放量都有所下降;挥发酚、六价铬及石油类虽有所上升,但升幅不大。
二、空气环境
(一)空气
2003年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二级标准。与2002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呈上升趋势,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呈下降趋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下降了11.2%。
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1%,共307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74天,占20.3%;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为233天,占63.8%;空气质量为轻污染的为58天,占15.9%。与2002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37天,提高10个百分点。
市区共有7周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多出现在一、二月份。有6周空气质量为优,出现在七至九月份,其余39周均为良,市区空气质量夏秋季好于冬春季。
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95毫克/立方米。各监测点位三项指标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2003年,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县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东海县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最低,空气质量最好;灌南县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最高。
(二)降水
2003年市区酸雨出现频率最高,为39.6% 。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均未监测到酸雨。
酸雨频率变化趋势与市区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变化趋势相吻合,自2000年起,市区酸雨频率呈上升趋势,但仍低于“九五”初期。
(三)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3年废气排放量为2619279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50434.51吨,烟尘排放量为18921.7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5832.06吨。
三、声环境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03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4.2分贝,交通噪声为67.5分贝,功能区噪声只有涤纶厂门前测点的夜间噪声超标。声环境质量在2002年较好的基础上又有所好转。
连云区、开发区、新浦区、海州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中,开发区最低,为51.8分贝,灌云县最高,为56.1分贝。
(二)交通噪声
2003年,市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县城的交通噪声中,赣榆县县城最低,为63.6分贝,市区、灌南县县城较高,为67.5分贝,均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
四、工业固体废物
我市2003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207.34万吨,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置、贮存,实现了零排放。
五环保工作专栏
(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进程加快
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建设一个青山常在、碧水常流、清新宜人的“绿色生态连云港”,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我市提出了2005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市十一届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创模工作,调整充实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下发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03—2005)》。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门就创模工作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厅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于年底前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关于申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请示》。
(二)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我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动集中供热,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全面投入运营,减少1吨以上锅炉11台。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工作全面推开,市新浦热电厂、第二热电厂用户不断增加;新海发电公司投资3000万元实施小机组改造,进一步扩大供热范围。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继在全省率先建成第一个清洁能源小区后,全面推进第二、三块清洁能源小区建设。市区烟控区面积达到67.01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全年路检抽检机动车660台次,合格率达85.8%。加强扬尘污染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03年,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是针对田湾核电站而成立的专门机构,担负着政府对江苏田湾核电站辐射环境监视监测、流出物监督监测和核应急辐射环境监测任务,直接为核电站管理提供依据。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由省环保厅与我市共同建设,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建成1个前沿站和6个监测哨。2003年10月成功参加了田湾核电站场外核应急综合演习,12月30日,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正式揭牌。
(四)危险废物实现妥善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拟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为加强对全市废弃放射源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对市疾病控制中心等单位废弃放射源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开展过氧乙酸、毒鼠强、“白砒”等危险化学品及进口废物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对全市300公斤毒鼠强、900公斤“白砒”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日本铃木公司建设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将实现全市危险废物的集中安全处置。(五)“32111”绿色文明工程成效显著
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着眼于改善社区环境质量,积极实施“32111”(30所学校、20个社区、10个星级宾馆、10个企业和1条步行街)绿色文明工程。80多家创建单位根据创建要求,积极开展环境宣传、环保知识普及和环境整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印发环保宣传手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绿色文明工程的实施,使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居民身边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六)新批建设项目突破1200件
我市注重污染源头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三级审核,一人审批”和重大项目会审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对县区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的督查,实施月查月报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质量,杜绝了“十五小”、“新五小”及越权审批项目。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审批的1200多件项目,环保预审率、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七)污染源管理日趋规范化
根据江苏省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结合全市实际,分解下达总量控制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项主要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内。推行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全市115家A类企业(关停转企业除外)及B类80多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继续落实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工作中做到三级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圆满完成1644家单位的排污申报工作。
(八)全力以赴防治非典疫情
全市环保系统积极开展非典防治工作,重点在医疗废水、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上下功夫,统一监督管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成立领导小组及监察、监测、保障、督查四个工作组,建立上下联动工作网络。制定工作预案,成立应急监测和监察分队,建立零报告制度,加强值班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先后组织300多人次,开展对重点医院、饮用水源、农村环保及危险品管理的督查,确保了废物处置安全、居民用水安全、农村环境安全及群众人身安全。编制了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方案,省环保厅转发各市参考借鉴,市防非指挥部第六号令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实施。为第四人民医院配置余氯监测仪器,补贴经费购置焚烧设施;并为各医疗单位购置废物处置设备及监测仪器提供信息。由于全市环保系统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统一监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实现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为切断非典疫情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九)生态创建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2005年四县建成生态示范区,2007年全市建成生态示范区,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态市”的创建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赣榆、灌南、灌云、东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均已通过当地县人大批准,并分别经县委、县政府颁布实施。制定市级优美乡镇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确定沙河镇等16个重点中心镇作为第一批创建乡镇。各乡镇根据创建指标体系,聘请有关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并根据审批后的规划,全面开展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十)循环经济工作开始起步
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是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实现形式。按照“企业小循环-区域中循环-社会大循环”逐步推进的发展思路,确定新海发电公司等2家试点单位,开展企业小循环试点。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2家试点单位通过内部审核,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方案,实现了持续改进。加快推进ISO14000认证工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苏北各开发区中率先通过ISO14000认证,初步实现了环境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十一)环境监察工作得到加强
积极实施监控自动化,全市26家单位共安装自动监控装置29套,实现联网运行,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源监管能力。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罚、严处”。认真执行“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信访举报制度,举报中心实施24小时值班,确保“12369”举报专线畅通。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有效信访举报1500多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9.9%,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十二)环境监测服务经济发展和环境决策
认真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市县两级监测机构完成各类监测数据近6万个,按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饮用水源水质周报。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环境报》、新华网以及市《苍梧晚报》等媒体发布《连云港市海水浴场海水水质周报》。为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环境监测数据。指导四县开展实验室认可,推进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证,继续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站和省现代化站建设,完成申报及方案制定工作。完善各类自动监测系统,提高自动监测能力。
(十三)环境宣教工作丰富多彩
制作《让港城更新更美》创模专题片,在《连云港日报》开辟“环保之窗”,在市电视台《记者视点》、《苍梧晚报》、电台开辟专版,开展“创模”工作宣传。配合省委7号文件的实施、“32111”绿色文明工程推进及查处不法排污企业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在全省第一家通过规范化验收
我市环境信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被省环保厅评为环境信息优秀单位。2003年,积极开展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第一家通过规范化验收。建立了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加强网络信息发布能力及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积极推进全市环保系统计算机互联网络建设,完成10M光纤宽带上网,建立环保门户网站。建立“城考”、环境统计、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数据库,编报《环境统计年鉴》、《环境状况公报》,制作环境管理工作声像报告。强化软件开发能力建设,完成“基于Intranet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和基于GIS城市小浴室环保指标管理系统”的开发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信息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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