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我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城市、农村、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2014年,市区及东海县饮用水源沭新渠、赣榆区塔山水库、灌云县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2、河流
全市地表水达到III类以上水质类别的断面占56.8%、IV类水质断面占23.9%、V类水质断面占6.8%、劣V类水质断面占12.5%。超标断面主要为市区景观河流以及跨界河流。
市区主要景观河流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类别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石油类。与2013年相比,西盐河、大浦河水质有所下降,烧香河、龙尾河、排淡河、玉带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地表水总体呈轻度污染,其中III类水质断面占50.0%,IV类占37.5%,V类占12.5%,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与2013年相比,盐河灌南段水质有所改善,其余各河流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市乡村河流水质处于轻度污染状态,综合达标率为43.8%,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3、水库及地下水
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安峰水库、石梁河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III类水质功能类别要求。赣榆区塔山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II类功能类别要求。四座水库均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
全市地下水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4、海洋环境
2014年,全市近岸海域14个水质测点中,一、二类海水比例为28.6%,三类海水为21.4%;10个海水功能区各项指标年均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的有5个,达标率为50%,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二)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市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23394.52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50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10.53%,农业源排放量占44.75%,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44.72%。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11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14.39%,农业源排放量占25.17%,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60.44%。
全市2014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2.49%,氨氮排放量下降1.61%。
(一)大气质量
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50天,优良率为69.4%,与2013年相比提高2.7%。
2014年,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35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11.8%和2.8%,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的方法计算,浓度分别为2.0毫克/立方米和145微克/立方米,其中,臭氧浓度与2013年持平,一氧化碳浓度较2013年下降16.7%。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10年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6.7%;PM2.5年均浓度为61.2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8.66%。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2014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74.7%、74.3%、80.5%、62.9%。各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均浓度均超过二级标准。灌南县PM10年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PM10年均浓度均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493.81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68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88.87%,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11.1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34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63.88%,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1.79%,机动车排放量占34.33%。烟(粉)尘排放总量为4.51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91.64%,城镇生活源排放量占6.37%,机动车排放量占1.99%。
全市201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5.81%,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5.46%。
2014年,全市未出现酸雨。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全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低于60分贝,符合国家城考相关要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比上年有所降低。赣榆区及三县区域环境噪声以灌南县最低,为53.8分贝,赣榆区55.2分贝,东海县56.8分贝,灌云县56.5分贝,灌云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略有上升,其它县区的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较上年有所下降。
全市城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交通噪声
2014年,全市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其中市区20条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比上年略有上升;赣榆区及三县城区的交通噪声以灌云县最低,为59.6分贝,东海县最高,为67.4分贝,赣榆区为64.0分贝,灌南县为63.9分贝。同2013年相比,灌南县、东海县交通噪声值有所上升,赣榆区、灌云县有所降低。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59.9,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二)生物学指标
2014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状况良好,生物学指标总体一般,水质均在轻污染与中污染之间,低毒,对人体健康无害,上游水质依次优于中、下游。
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学指标总体良好,浮游植物多样性、均匀度、丰富度均较低而优势度较高,浮游动物及底栖动物多样性、均匀度、丰富度均较高;水质评价总体为轻—中污染,近岸水质劣于远岸水质,入海河流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水产品的生物质量均能达到海洋生物质量二类标准要求。
大气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城市环境空气指示植物叶片中硫、氟的含量以及细菌、马丁霉菌总体处于清洁—轻污染状态。
2014年,全市共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27家,在用豁免活度以上密封放射源300枚,市管核技术利用单位123家,全年共核、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份。2014年,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自身监测率,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率与整改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全市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放射性水平均在本底范围内正常波动。
全市共有广播电视发射设备77台,总功率124.6千瓦;豁免水平以上无线通讯基站6180个;110kV以上高压变电所90座,110kV以上电压等级高压输电线路
201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16.52万吨,较2013年增加123.5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593.21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12.43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贮存27.84万吨,无倾倒丢弃量。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12万吨,均得到安全处置或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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