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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9-0002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4-02
文号: 连环表复[2019]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焚烧炉辅助燃料柴油改天然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概览: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焚烧炉辅助燃料柴油改天然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效: 有效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焚烧炉辅助燃料柴油改天然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02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危废焚烧炉辅助燃料柴油改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灌环审〔201927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二、同意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施工方式和设备,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废气与危废焚烧产生的烟气一起通过3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相应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三、本项目燃料用天然气替代原有轻质柴油,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实施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0.008t/a、氮氧化物 0.048t/a、烟尘  0.019t/a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指标):本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

四、本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灌南县环保局负责,市环监局负责不定期抽查。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将计划试生产项目及日期等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将依法查处。

五、你公司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要求,做好项目报告书及开工前、施工过程中,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若工程建设性质、规模、地点、污染治理措施及工艺等发生变更的,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2

(项目代码:2019-320724-77-03-603214)